关于举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杭州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做好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做到持证上岗,我中心拟举办2023年第一期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未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原持有证书即将到有效期需要换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原持有证书已过有效期需要重新取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含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培训内容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3.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
4.重大危险源与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5.危险化学品的职业危害与预防;
6.事故预防、报告及调查处理。
三、培训安排
1.网络报名时间:2月13日至2月17日(计划300人);
2.现场报到时间:2月21和2月22日分时间段现场报到;
3.培训时间(线上+线下):2月25日至3月16日。
四、培训地点
杭州市应急管理培训中心
技能培训中心热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