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件
台人社函〔2019〕77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省部属在台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公布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的通知》(浙人社函〔2019〕13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中级各科目国家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全市达到国家合格标准人员共3126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19年6月2日。
二、2019年度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专业实务》《实践能力》2个科目合格标准均为300分,一次性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全市共有合格人员808人,资格取得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
请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尽快通知应试人员所在单位及本人。上述考试合格人员可登录浙江政务网“高级职称评审与专技考试”栏目,根据电子证书上线进度安排,自主下载打印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电子合格证明,该证明在省内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用。纸质资格证书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发放。
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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