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心及等级报考资格
1.1职业名称
保安员。
1.2职业定义
在保安服务组织中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供人身、财产、信息等安全防范服务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保安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保安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能力特征
身心健康,具备相应岗位所要求的身高、体能、技能标准,具有一定的观察、理解、表达、判断、应变、自卫、自控、沟通、指挥、协调及自主学习、执行的能力。
1.5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6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7申报条件
——初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经本职业保安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
(2)连续从事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
——中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初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2)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书。
(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退役人员。
(4)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保安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中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2)取得保安专业大专学历。
(3)具有大专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5)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高级保安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2)具有大专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5年以上。
(4)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高级保安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专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2)具有大学本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
(3)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安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
【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71-28003576
咨询微信:289330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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