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直接从事电工作业,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身体健康、并无妨碍从事电工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4 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 2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8 年以上。
( 3 )取得高级技工学校或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
( 4 )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的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生,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 3 年以上。
(5)连续从事本职业(工种)10年以上,经本职业(工种)高级工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开学日期:滚动开班。(学校不提供停车位,不要开车来上课)